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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迁如何补偿?

“城中村”也叫“都市里的村庄”,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集中体现“脏乱差”的居民区。那么,城中村如何拆迁?又如何安置补偿呢?

 

一、“城中村”改造对象

1、非“城中村”改造对象: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土地,即土地被国家全部征用,农民不再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已经被城市完全包围,原农民已全部转为居民,只是保留着农村传统的生活习惯。这是通常所说的广义上的“城中村”,它经过改造已融入城市之中。

2、“城中村”改造对象一:土地性质兼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即土地大部分被征用,较常见是承包耕地、集体建设用地、村集体未分配地,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像农村宅基地等部分土地仍属于集体所有,但原农民未转为居民。是狭义上的“城中村”。

3、“城中村”改造对象一: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但已列入城市框架范围,土地全部仍属于集体所有。是狭义上的“城中村”。

 

二、“城中村”改造方式

2009年住建部就提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改造方式。此后,国家接连发布政策吸引市场资金参与“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已经突破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关于实施征收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前提要件,各地方政府多制定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政策来规范“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事宜。

常见的“城中村”改造以供商品房开发供地的模式为:

第一步,政府征收土地;

第二步,政府负责平整土地;

第三步,政府将土地挂牌出让;

第四部,开发商通过招拍挂获得土地使用权,最后办齐手续,施工建设。

 

三、“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

1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进行补偿

2、“城中村”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一换一;货币补偿,最低标准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

 美泰律师插图5-1

以上为“城中村”拆迁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城中村”是城市化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的征收拆迁在实践中极有可能面临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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