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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违法建筑强拆的法定程序

征地拆迁中老百姓闻之色变的首要问题就是违法建筑,因为一旦我们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将面临强拆和没补偿少补偿的悲惨命运,所以了解有关于违法建筑强拆的有关规定对我们来讲非常重要。那么,谁才有权拆除我们的违法建筑房屋?违法建筑强拆有什么法定程序呢?

 

一、强制拆迁的主体

对于国有土地上违法建筑,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即一般说来人民法院才是司法强拆的主体。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

《土地管理法》第83

 

二、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另外相关部门在查处违法建筑的过程中,对于所下发的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是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也应当要按照《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方式送达,在此过程中,应当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35条、36条、38

 

三、强制拆迁的手段限制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43

 

四、维权时限

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或是决定书后,要立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期限为60天,行政诉讼期限为6个月。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美泰律师插图5-1

以上是违法建筑强拆程序等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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