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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行政赔偿的范围

房屋征收纠纷有一项终极救济方式是申请国家行政赔偿,当我们的人身财产由于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遭受损失时,我们有权利提起这项程序。那么,哪些具体情况可以申请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呢?

 

一、何时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法律规定可以申请行政赔偿的有四类情况:损害人身自由权,损害生命健康权,损害财产权,人身损害所伴随的精神损害。拆迁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拆迁方殴打被拆迁人、限制被拆迁人自由、毁坏财产等情况,这些都属于可以申请行政赔偿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4

 

二、行政赔偿排除情形

行政人员个人行为致害,受害人自己致害,第三人致害,不可抗力致害这四种情况为行政赔偿排除的情形。即如果损害是由上述情况造成的,则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其中行政人员个人行为致害和第三人致害时,受害人可以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5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829

 

三、行政赔偿具体标准

1、人身伤害的赔偿

限制人身自由:误工费,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不超过年平均工资五倍。

劳动能力丧失: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继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还应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人支付生活费。

造成公民死亡:死亡赔偿金加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倍。

2、精神损害的赔偿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果造成的后果严重还需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3、财产损失的赔偿

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返还恢复,造成不可逆转损失的给付赔偿金。已经被拍卖的财产给付拍卖所得。其他情况赔偿直接损失。

 美泰律师插图5-1

以上为房屋征收行政赔偿的有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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