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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再次强调:征收农民土地要注意什么?

201911月,农业农村部公布对农村征地改革进展进行关注的提案再次强调了征收农民住宅时必须满足两项原则,保障农民权益。

 

一、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

农业农村部明确提出的权利是:“坚持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即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一条是硬性规定,不是口号,国家的本意是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很多征收项目都没有真正践行,导致被征收人贸然被征土地和房屋,生活生产造成巨大影响,这和法律及国家的工作原则、初衷都是相违背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土地管理法》第48

 

二、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农业农村部明确提出的权利时“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置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被征收户对补偿方式的合理选择权。在征地拆迁维权中,因补偿方式不满意而造成的纠纷很常见,农村征地涉及的各家具体情况并不相同,每户人家对未来的规划和对金钱或住宅等的价值取向也都各有不同,所以给被征收人选择的权利,满足大家差异化的需求符合现实及人心取向,也合乎国家立法原意。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土地管理法》第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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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农村农业部最新发布的有关征地改革进展中保障农民权益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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