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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可确权!

【导读】

在我国广阔的农村土地上,现实中存在很多一户多个宅基地的情况,当前我国政策实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一户多宅是不被允许和承认的,所以这些农户会担心多出来的宅基地会不会被拆除?应该如何办理合法的宅基地手续?什么样的宅基地可以进行确权?就农村一户多个宅基地的问题,详细分析。

农村一户多个宅基地的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非法的,那么一户多宅应该如果进行确权?对合法的一户多宅,国家将执行确权处理,目前有下列几种一户多宅可以是合法的,不过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各地区可能会存在差异,以下情况不做统一标准,仅给大家作为参考,如下分析:

1、因分户而存在的一户多宅

以前农村经济水平低下,需要很多劳动力进行劳作,所以多数农村家庭多有两个,甚至是有两个以上的兄弟姐妹,他们多数都还是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随着人口逐渐增多,原有住宅就不能满足他们的居住需求,就会重新选址进行建房。但是他们并未进行分户,户口还是在一个户口本上,这样也就造成了一户多宅。针对这类一户多宅的情况,可以进行分户处理,这样多出来的宅基地就可以进行确权处理。

2、因户口回迁造成的一户多宅

以前进城热一直是一个潮流以及趋势,但随着农村户口的含金量凸显,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回农村建房或者是定居。部分人因为满足将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可以办理户口回迁,但是可能会因为管理部门的疏忽,而造成了一户多宅的情况,若是因为这种情况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可进行确权。

3、因继承造成的一户多宅

众所周知,农村土地属于该村集体组织所有,宅基地也是如此,农户对宅地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但是对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当父母逐渐老去,虽说子女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方的房屋,若是因为继承父母的房屋而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可进行确权。

4、宅基地总面积符合当地规定的一户多宅

部分地区因为地理条件受限或者是其他原因,初次所建的农村自建房的面积狭小,久而久之就会不满足一家人的居住需求。这时就会重新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但是各地区都有一定的建房面积标准,若是这两次或者多次建造的房屋总面积并未超过当地政策标准,那么也是合法的,也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综上所述,如果农户有多个宅基地且符合上述情况,应尽快办理确权登记手续。宅基地的确权问题,可向当地村委会说明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确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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