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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农村房屋可按照城市房屋补偿?律师告诉你!

【导读】实践中,有些农村集体土地已被批准征收,但房屋征收部门却迟迟未对该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多年后被征收集体土地周边房价已经城市化,显然此时再根据原有标准对未及时补偿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已经无法解决被征收农民的居住问题。那么满足何种条件下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呢?

首先,我们来看几则案例:

1.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事实上已变为城镇国有土地,可参照城镇房屋拆迁的标准予以补偿——赵建请求撤销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土资源局责令其拆除房屋交出土地行政决定案

本案要旨: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审理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因征地实施部门的原因未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的,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姜文慧诉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等行政赔偿案

本案要旨:在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因征地实施部门的原因未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而在补偿安置时原坐落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此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安置补偿。被征收人因其本人原因未领取房屋补偿款,不存在因征地实施部门怠于履行补偿安置义务而导致被征收人房屋未能进行安置补偿情形的,对其请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其房屋进行安置补偿,不予支持。

案号:(2020)最高法行赔申1179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3.行政机关不存在因怠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行为而造成房屋未予征收的情形,不适用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执行的规定——杜小林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裁决案

本案要旨:行政机关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实施征地安置补偿工作,并不存在因怠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行为而造成房屋未予征收情形,被征收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号:(2020)最高法行申14402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4.行政主体不存在征收土地时未进行安置补偿的情形,被征收人主张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其进行补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刘子和诉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本案要旨:行政主体对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即安排与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在协议未达成的情况下将征地补偿款予以提存,征收与补偿系同时进行,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征收土地时未进行安置补偿的情形,被征收人主张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其进行补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案号:(2019)最高法行申1641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5.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市场价格可以作为确定单价的参考依据之一——李胜利与兰考县人民政府桐乡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案

本案要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安置的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市场价格可以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案号:(2019)豫行赔再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综上案例可知,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因征地实施部门的原因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

2、补偿安置时原坐落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

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遇到集体土地被征收,但因为征地实施部门的原因导致自家房屋迟迟未得到合理补偿时,记得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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