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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违法强拆,应按赔偿时的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前言:政府有征收项目的,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严格执行,但因为征收程序复杂,手续繁多,因此会有征收方为了加快征收进程或因为其他原因,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一些违法行为,而对房屋进行违法强制拆除便是其中很常见的一种。房屋被违法强拆了,是按照拆除时的房屋市场价格还是按照赔偿时房屋市场价格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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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家住在某小区,因为要修地铁,他们家房屋要被征收了,王先生家周边房屋均价在每平米8000元至10000元,但是征收方给出的价格确实每平米补偿6000元,远低于市场价格,王先生不同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没有想到征收方直接就将房屋给拆除了,王先生不服,于是起诉请求确认强拆违法,并请求赔偿,经过漫长的维权,终于走到了赔偿这一步,但是在赔偿的时候,按照什么房屋价格进行赔偿,又有了异议,征收方认为应该按照征收时的房屋价格进行赔偿,但是王先生认为,经过这么久的时间,现在周边房屋价格已经上涨,应该按照现在的价格进行赔偿,最后法院判决按照现在的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一、征收时房屋价格确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决定作出后,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且评估的房屋价值不低于征收公告之日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

本案中,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王先生周边的房屋价格每平米为8000-10000元,但是评估价值却只有每平米6000元,该评估价值低于周边房屋价值,王先生等被征收人可以对房屋评估报告提出复核,如果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

二、房屋什么时候才可以拆除?

根据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将补偿款支付给被征收人后,被征收人便可搬离,等全部搬离后,就可以进行拆除了。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被征收人未能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征收方应当出具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60日的行政复议期限和6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征收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合本案,王先生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不能直接拆除王先生的房屋,而是应该先出具征收补偿决定,在法定期限内,王先生既不提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那么征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经法院同意后,才能拆除王先生的房屋,本案中,尚未给王先生出具征收补偿决定,就将房屋拆除,拆除行为涉嫌违法。

三、房屋被违法强拆后,应该怎么办?

当我们的房屋被强制拆除时,我们应该先报警,并及时录像、拍照举证,切记不能发生肢体冲突。如果房屋已经被违法拆除的,那么需要先确定拆除的主体,收集相关证据,然后通过诉讼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房屋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的,我们可以向相关机关申请赔偿,如果赔偿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作出不赔偿决定或者收到申请后2个月未答复的,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四、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赔偿的,应按什么时候的房屋价值进行赔偿?

正常征收过程中,征收决定作出后,就可以依法委托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的价值不低于征收公告之日周边房屋市场价值,这是为了让被征收人即使选择货币补偿,拿着补偿款也能买到相近房屋,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不受损害。但如果因为房屋被强拆,导致被征收人长期未获得补偿,以公告之日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不能确保被征收人获得足额补偿时,则应以补偿时的房屋市场价格确定房屋征收补偿数额。且在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情形下,被征收人获得的行政赔偿数额不应低于赔偿时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否则,因违法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行政机关付出的行政赔偿数额还要低于其合法征收支付的补偿数额,其实质效果是鼓励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赔偿时的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结语:

综上所述,征收中,补偿或者赔偿时,房屋市场价格与征收公告之日房屋市场价值不一致的,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应当按照补偿或者赔偿时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或赔偿。

 

本案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行监字第638号行政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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