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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保宅基地上建筑能符合拆迁补偿资格?这些知识你要知道!

导读: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地面上的建筑物,重新规划整合是经常发生的事。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许多城市的版图不断向四周扩张,也给临近的农民带来了拆迁的喜悦或者补偿不足的烦恼。常常听到一些人怀着喜悦的心情在等待着自家的房屋被拆迁的消息,为了能得到一笔可观的补偿款,有的农村甚至还出现加盖房屋的现象。拆迁户们常常是既盼望又惴惴不安,总是担心,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符合拆迁补偿的条件?

要想明确这个问题,首先你要明白,补偿款是给谁的?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补偿款是给被拆迁的房屋所有权人的。根据实际情况,目前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大致有四类,不同类型的所有权人,拆迁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不一样,遇到问题采取的维权措施也不同。怎么做才能确保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符合拆迁补偿资格的建筑呢?那么,我来就不同的类型,具体告诉你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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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为自己所有,并且自己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就是说,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你,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是你们村的农民。那么恭喜你了,你完全符合拆迁补偿的条件。即使你在没有办理任何申请或做相应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翻盖过自家的房子,你也能获得赔偿,你只要把相应的手续补全,静待拆迁就行了。

第二种类型:宅基地使用权为自己所有,但自己已经转成非农户,甚至户口已经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

意思是,你们村要拆迁了,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还是你,但是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已经不是你们村的农民了,你已经变成了天津市户口。这种情况很常见,而且从常规来讲,无论是你在迁户口后盖好了房子还是准备盖房子,正常的申请建房手续是行不通了,你的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是合法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想拿到拆迁补偿款,该怎么办呢?我告诉你,这时候你要做的是,回到村里找村干部协商,让村委会出具同意你盖房的书面凭证,去找村支部加盖村委会章,最好还要去乡里、县里相关部门盖章。做一套相关证明文件。总之对你都是有利无害的,甚至会是必须的。如果遇到征收拆迁,凭借这个证明材料,往往也会得到跟第一种情况一样的补偿。

第三种类型:宅基地所有权自己,使用权人为别人(这里的别人指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不包括父亲留给儿子的祖宅),但自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意思是说,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不是你,而是别人。你和这位别人没有任何亲属关系,但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还是你们村的农民。宅基地在本村内部是可以转让或者租赁是近一年来的新政策,你要做的是,去当地国土部门询问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和所需材料,然后尽快去完善宅基地使用权人原本是你的证明材料。

第四种类型:租或“买”【注:现行法律政策是禁止农村宅基地个人买卖的】来的宅基地和房屋,而宅基地使用权人是自己,并且自己也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

也就是说,你“买”了李家村的宅基地和房屋,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并不是李家村的农民,而宅基地所有权也不是你。这种情况近年来很多,比如某画家花钱去一个农村“买”了一套宅基地,在上面自建了一套住房。在他购买宅基地前没有跟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签订,遇到拆迁时,原宅基地所有权人不得获取拆迁补偿款的协议。那么拆迁时,原主人也想要这个补偿,你们就得协商,或者请村委会的领导来帮忙协调,让他们帮你说话,这个也行不通的话,那最好请律师来帮忙。

拆迁是一件极其复杂的事,由于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拆迁实践中会面临各种各样实际问题,很多时候无法简单的去判断是否能获得补偿,有专业律师介入,制定有针对性的维权策略,才能争取更多的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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