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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建设,为什么别人限拆而我的是没收?

现如今针对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查处越来越多。有的会责令限期拆除,有的则是没收,很多村民为此很是疑惑,为什么都是占地建设,处罚的方式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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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原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由此可知,对于违法占地建设责令限期拆除的原因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集体建设用地);而对于违法占地建设进行没收的原因则是“违法占用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同违法情形细节不同,最终导致的结果大相径庭。


以上只是针对农村违建处罚中某个方面的简单分析。实际生活中,由于农村违建的认定除了法律法规之外,还涉及大量地方政策性文件、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情况,这些都会影响违建的最终定性,因此大家在遇到违建强拆时,一定不要慌张和放弃,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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