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专注·专心

只为被拆迁人维权

美泰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热线:

010-88907166

美泰律师事务所
手机咨询热线:

18901119907

返回列表页

美泰胜诉|区政府应监督村委会履行村务公开职责!

导读: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收到公民的查处申请书,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书做出答复并且依法履行查处监督的法定职责。 村民向村委会申请村务公开,是合理合法的,村委会逾期不答复,村民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查处、监督村委会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案情介绍:

当事人是某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未获得合理的补偿,当事人遂向村委会提交村务公开申请书,通过村务公开的信息来确认补偿事项。但村委会逾期未就村务公开的内容作出答复。当事人向区人民政府提交了村务公开不作为的查处申请书,区人民政府逾期未做答复。后当事人以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区人民政府责令村委会依法公开当事人所申请的村务。

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采纳了代理律师的观点,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区人民政府在60日内监督村委会依法公开相关村务信息。

 


律师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被征收的村民有权力要求村委会公开相关征收、拆迁、补偿的政府文件,村委会收到村民的申请,应及时作出答复并公开相关信息,如果村委会逾期未作出回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村民有权力向乡镇政府或者县政府提出调查监督申请,乡镇政府或者县政府收到村民的申请书,应当及时调查核实,责令村委会依法公开,如果乡镇政府或者县政府收到村民的调查监督申请书,逾期不调查核实是违法的。政府机关收到公民的申请应及时处理,有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广大的被征收遇到相关问题,可以随时联系专门的律师争取合法权益,以免错过维权期限!

全国服务热线:

010-88907166

提交信息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