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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业主和承租者在拆迁前的准备

商铺业主和承租人怎么做准备才能从容应对拆迁?面临拆迁“等”“耗”“拖”有用吗?本所根据过往代理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点准备工作内容,给面临拆迁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一些参考。


  一、“等”“耗”“拖”无用,维权心理需要先摆正


  许多面临拆迁的商铺业主、承租者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往往抱有一种想法,认为只要拖得住撑得久,拆迁方就会迫于压力提高补偿。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人用这样的办法,取得了一些利益,但是要清楚有时政府也通过各种前期调查提前对被拆迁人的心理预期做了估算,给你的不一定是你赖着耗出来的,也可能是有关部门通过这种谈判的方式让你觉得多出来的,实际上本来就准备和定下来给你这些,不过是分了两步。这和买东西砍价是一个道理,成本和预计收益是不能变的,砍价阶段和形式是可以变通的。这样你还觉得占了便宜吗?羊毛出在羊身上,背着抱着一般沉。


  所以,“久拖不搬”等耗拖的方式并不能根本性的解决问题。而且国家为了杜绝这种妨害公务的行为,对此作了明确的强制规定。《行政强制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都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是政府令行不止,无法继续工作时的救济手段。即拆迁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申请司法强拆或行政强拆,被拆迁人妄想只通过“拖”的方式阻止拆迁工作,并不现实。


  二、拆迁“法定”非“人定”,求助律师,用法律维权很有用


  如上所述耗着得就到了高额补偿的情况,在以前的拆迁案例中确实存在,但我们不能把给予较高补偿的原因简单归于“等”、“耗”、“拖”。拆迁是一种依法而为之的法律行为,每一个步骤都有法律可循,各地区的规章制度也针对性地做了更详细的规定。


  比如拆迁项目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必须符合四规划一计划才能立项;比如拆迁征收补偿方案制定前必须对规划内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进行调查,记录;比如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必须征求公众意见;比如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存储,足额到位才能开始拆迁;比如哪些情形应当照顾、基于何种标准补偿等等,都有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性文件等详尽做了规范。拆迁补偿所有行政行为均为“法定”,并不是拆迁人能自主决定的事情。所以,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遵循法律法规理性维权,远比一厢情愿地与拆迁方对耗要有用的多。


  三、权益分割应当提前做好


  大多数的被拆迁人都会经历补偿利益分割的问题,有家庭内部的利益分配,也有业主和租户的利益分配等。有些人碍于面子,在补偿款未到手之前都一致对外,终于争取到了高额补偿之后又傻了眼,亲朋关系破裂、子女关系紧张者比比皆是,也有一些业主拿到补偿款之后就不见踪影,致使承租的商户权益无法保障。也有一些人在补偿还没下来之前就打得不可开交,补偿到底该怎么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关部门只能一旁看热闹,落下一句“你们利益怎么分配的事儿我们关部了,什么时候搞清楚了,再和我们谈补偿多少的事儿吧。”


  补偿利益到底应该提前规划好,还是先“一致对外”等补偿款下来了再分配,这对被拆迁人和利益关系人来讲一直是一个问题。就商铺拆迁来讲,因为有停产停业损失等商业特有的情况,所以大多涉及到业主和租户的利益分配,这一点来讲,律师建议您拆迁前做好权益分割是好事。通过拆迁前的准备,由律师帮助您们合理约定各方权利,很容易地把拆迁后的法律风险给化解掉。但很多拆迁人、拆迁关系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徒增许多烦恼和纠纷。


  以上是有关商铺业主和承租者在拆迁前的准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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