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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政府信息可以不公开?

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很多信息应当对民众进行公示,也有很多信息老百姓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来获得。那么是否可以推定所有的信息我们都能知道?有哪些政府信息可以不公开呢?

 

一、有哪些信息不予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但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依法确定为不公开的;尚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影响正常行政管理活动和行政目的实现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对危及“三安全一稳定”政府信息的审查

基于对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必须对于国家秘密进行程序和形式审,即对定密职权,定密标识、定密程序和保密期限进行审查;对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查。实践中,行政机关以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为由不予公开,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提供明确依据;对可能危及“三安全一稳定”的政府信息审查行政机关应对公开政府信息危及“三安全一稳定”的具体情形承担说理举证义务,并提供已报请有关部门审核的证据材料。

 

三、对商业秘密和个人秘密的保护

商业秘密的定义,主要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秘密不再限于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而是扩大为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关于个人隐私,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力度,目前对于个人隐私的范围相关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个人的生理、身体、健康、财产、家庭、个人经历等属于个人隐私。

 美泰律师插图5-1

以上是有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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