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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拆迁,签署协议是最关键的一步,直接决定了结果的好坏,如果协议签不好,纵使前面的工作和谈判作的多完美都没有用处,白玩。那么,征地补偿协议的签署应该注意什么?实际案例中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我们要明确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缺一不可,错一不可。协议应包括:订立协议的主体。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这直接关系到房屋的价值;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金额;搬迁期限;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协商好安置补偿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方式,但是受到一定限制:一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坚持有利于自己的原则,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修补偿纪录要详尽,比如铝合金窗、防盗门、石英水磨地灯,都和一般的补偿不同,有些容易混淆的,都必须要求拆迁方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法建筑的年限要留好证据,有时用料单或用工单也可以说明问题,不同年份的违法建筑补偿有很大不同。

4、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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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签署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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