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专注·专心

只为被拆迁人维权

美泰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热线:

010-88907166

美泰律师事务所
手机咨询热线:

18901119907

返回列表页

房子被“偷拆”、“误拆”怎么办?

征地拆拆中,房屋被偷拆、误拆的现象很常见。征收方有关部门以此为借口,达到快速且低成本完成拆迁攻坚工作似乎成了一种共识。因为“偷拆、误拆”的行为人通常被认定为施工方,由其来承担赔偿责任,要证明政府行政部门强制拆除很困难,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并不会因此受到实质性的处罚。这个办法实在太好用了,违法成本低,工作进展快,被拆迁人容易妥协。那么,我们遇到如此不利的情况时,到底应该怎么做呢?

 

一、针对施工方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审查后通常视为民事侵权案件,虽然法院受理案件后驳回起诉的情形不多,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审理后的判决结果却往往很难让人如意。“误拆”中的“故意”有可能是征拆方所为,也有可能是施工方所为。因此对于那些并非是由征拆方的授意导致的“误拆”,行政机关可在行政诉讼结束后以拆迁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施工方进行追偿。

 

二、针对征拆方提起行政诉讼

“误拆”中的法律关系有两方面:第一,征拆方和被误拆人之间形成的房屋征收为内容的法律关系。第二,征拆方和施工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明确以上法律关系,完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即只要征拆方与施工方存在委托关系,就应该以征拆方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追究施工方和征拆方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美泰律师插图5-1.jpg

以上是房子被误拆偷拆的维权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


全国服务热线:

010-88907166

提交信息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