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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心尽责,律师典范”美泰律师团队获赠锦旗!

美泰律师

2022年2月25日,美泰律所收到山东省XX市被征收人刘先生送来的一面锦旗,锦旗上写道:“尽心尽责,律师典范”。那么,刘先生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经历了些什么?而美泰律师团队又是如何帮助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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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刘先生2014年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村的一处面积为1223.12 平方米土地用于经营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从2014年5月30日至2034年5月30日止,刘先生依约交纳了租金。为便于经营管理,经村委会同意,刘先生投入大量资金,建造了898.93平方米的房屋。租赁期内,政府因相关建设项目而决定征收刘先生的房屋和所占土地,但未颁发任何的征收土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7年8月,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刘先生发出落款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的告知函,认为申请人所建房屋是违法建筑,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铲除,要求刘先生自接到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前自行整改,否则后果自负。刘先生认为该告知函严重违法,但同年9月4日,在刘先生没有搬出贵重物品的情况下,行政机关组织人员对涉案房屋实施了强拆。


【律师介入】


2019年4月,美泰律所主任张艳玲律师在接受刘先生的委托后,首先明确了刘先生的诉求,根据刘先生提供的材料及与刘先生进行的沟通,依据现有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给刘先生进行了充分合理的分析。本案的一大难点在于,由于距离强拆行为的发生即将满2年,此时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已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因此美泰律师团队果断决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提起行政赔偿之诉,在争取行政赔偿的同时,要求法院依职权对该行政行为违法性进行确认。


然而维权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一审、二审法院均以涉案强拆行为非事实行为,不符合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等理由,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此时美泰律师团队在主任张艳玲律师的指导下,立即向山东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从行政行为违法确认程序不再是申请国家赔偿的前置程序,以及对事实行为的全面分析,再结合确赔合一的诉讼中应采取对权利人最有利、损害权利人最小的原则,而适用两年国家赔偿起诉期限等方面全面的对本案进行分析,最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认为原一审、二审法院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经过高院提审后,裁定撤销了原一审、二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在指令重审的一审判决中,强拆行为终被确认违法,现对于行政赔偿的诉讼请求,刘先生在美泰律师的指导下已提起上诉,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美泰律师在此提醒大家,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还是集体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征收,都必须严格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被征收人在面对国家机关的征收行为时,是相对弱势的一方,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以保障自身合法合理的补偿利益得以实现显得尤为关键。能够得到委托人的信任和肯定是美泰律师一直以来矢志不渝的追求,而美泰律师也必将继续尽心尽责的为广大被征收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绝不愧对律师典范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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