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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泰胜诉|温州企业被违法征收,法院判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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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决定作为征收的基础,更是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有这重大影响。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案情介绍

2017年,永嘉县人民政府将谢女士、温州某公司合法所有的房屋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清单。2020年9月8日,永嘉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谢女士认为该征收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委托美泰律师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观点

一、不能证明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且无证据证明符合四规划一计划。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项目应符合公共利益,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被告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出被诉征收决定前已具备相应的法定前提条件。

二、补偿安置方案不合法。

对于旧城区改造需要征收的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方案不符合规定的,政府应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修改方案。被告对征收方案进行征求意见,但没有证据表明其征求意见的处理过程与结果,无法判断是否有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提出异议、是否应当组织听证等情况。

三、社会风险评估违法。

征收前应作出风险评估报告,征收人数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被告的风险评估报告基数错误,可控性结果不能采信,且风险评估报告没有依照规定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四、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混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收有不同的程序,本案中,被告未依照法定程序对房屋进行征收。

律师的主要观点被法院采纳。

附本案判决书:

代理人: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张艳玲,主任律师


美泰律师提醒您,征收决定对于被征收人的权益有着重大的影响,若征收决定违法,则被征收人应及时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对于征收决定的合法性问题,应关注该征收决定是否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是否符合“四规划一计划”;作出征收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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