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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维权大忌!

征地拆迁关系到老百姓的民生,与百姓生活有密切重大的联系,所以,我们在面对征地拆迁时一定要慎重,慎之又慎,每一个环节都忽视不得。很多老百姓初次面临拆迁,对政府各种套路知之甚少,很容易就中了招,自己把自己玩坑了。就此,和大家分享一些实践中常见的套路陷阱,为防政府有关部门为政绩进度等利益原因设套快征快签,侵害大家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读懂记住以下5条,有备无患。

 

一、拆迁主体不合格,一切都是空谈

合法的征收拆迁主体只能是市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协议一定看好相对方,只要不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写成任何组织或公司或个人以政府名义假名征收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承诺得再好或者威胁得再厉害,都没用,一切都是0,自始无效。

 

二、空白协议不能签、口头协议不可信

空白协议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口头命令和书面公告的效力不一样,书面形式效力更大。有被征收人遇到过签了空白协议,结果政府有关部门迟迟不兑现、兑现时发现与当初承诺很不一致的情况,法律很严肃,不要轻信任何人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话,口说无凭、随意签字也不是一个好习惯。

 

三、劝签逼签都涉嫌违法

用利益诱骗、言语威胁,施加压力等方式劝签、逼签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您有权利拒绝,而且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指导,帮助您应对。

 

四、收走协议原件、没有违约条款都要警惕

实践中,征收方以各种理由收走协议原件的行为都要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程序违法行为本身也令人质疑,千万谨防征收方借此更改损毁一手证据,拖延兑现补偿。另外征收补偿协议中一定要明确写明征收方违约条款。

 

五、谨防拖沓,迟迟谈不妥补偿条件致使失去胜诉时效

行政复议的时效为60天,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6个月。2018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强拆案件的起诉期限缩短为612个月。千万不要拖拖拉拉,又想找关系又想拿架子谈高价,拖来拖去错过了胜诉时效。维权当趁早,一条路走不通及时换,不要一条黑道撞到墙才死心,有时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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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征地拆迁维权大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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