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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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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玲律师接受北京日报采访:调蓄池距离住宅楼9米,环评规划应如何保障住宅安全?

今日凌晨,北京日报刊发《13米深的雨水调蓄池距居民楼仅9米,楼体安全令人担忧》一篇文章,针对北京昌平多位居民反映强烈的雨水调蓄池建设事项进行调查,并听取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张艳玲主任专业的分析意见。


2021120802


案件事实

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32号楼北侧9米处,北京排水集团正在新挖一个长79.8米、宽16.3米、深13米的雨水调蓄池,容积量高达7500立方米。根据北京日报记者实地探访和调研,发现该雨水调蓄池建设项目没有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没有环境影响评价,也没有事先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当地居民认为,这不仅侵犯了大家的知情权,更可能危及楼体安全。

经过对文件的分析和向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调查出如下事实:

“占路施工公示”显示,该工程名为“回龙观地区积水点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期限为“2021年8月14日至2023年6月30日”,建设单位为“北京排水集团”(以下简称北排集团)。不过,记者在告示上寻找,未发现“调蓄池”字样及其相关标准。

在该工程建设项目张贴有“政府部门批复文件”及“专家论证意见”等文件。专家论证报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显示,该工程名称为“回天地区积水点治理工程(一期)(昌平区段)(第一标段)”;性质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工程名称为“调蓄池主体开挖及支护”,类别为“岩土工程”。该份报告中,专家论证意见显示:“鉴于本工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环境条件复杂,应加强地下水和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建议增加坑外应急减压井;加强与高层住宅楼间的帷幕隔离措施;加强雨污水管线下方超期加固措施。”


对于已了解的事实,当地居民有质疑:

质疑·1

调蓄池为何离居民楼这么近?

居民质疑调蓄池选址过于草率。该调蓄池容积大,且又深挖在地下,恐雨水侵蚀高楼地基,对楼体造成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应对居民楼安全做好风险评估,一旦开挖,损坏地基,不仅会导致居民楼抗震级别下降,还会成为需终生监测的危楼。”另外,大家还担心该项目在施工时及建成后带来的噪声、废气及地基塌陷等问题。

据反映,有居民曾向北排集团要说法,北排集团回应“边挖边监测边加固”,居民对该办法并不满意:“这不是走一步看一步吗,一旦楼体倾斜就晚了。”“再向西、桥洞东侧,都有大量空地,整个工程投资1.3亿余元,远远高于其他调蓄池造价,为什么不能距居民楼远一点呢?”

质疑·2

为何仅向铁路部门征集意见?

梳理调蓄池相关审批流程文件,居民们发现,相关审批文件并未显示对居民楼安全的考虑。“调蓄池北距京包铁路线40余米,批复文件还要求北排集团同铁路部门对接并征集意见。而对于距离仅9米的居民楼,却没有任何一个批复提及。”

根据居民提供的批复文件,记者在市规自委针对北排集团的批复中看到,其对位于调蓄池北侧40米外的铁路线安全进行了提醒与要求,批复第4项指出:“由于育知东路桥区雨水泵站距离地铁和铁路较近,请你单位开展专项安全论证等工作,并征求地铁和铁路部门有关意见。”

“我们后来翻看了所有批复文件,除专家论证报告中提了一句‘高层住宅楼’外,其他文件中均查不到有关居民楼安全字样。对于这个危大项目的建设,相关部门是不是自始至终都忽视了邻近居民楼的安全问题?”不少居民质疑道。

连日来,记者向多名建筑领域专家求教,对于基坑开挖,是否应对相邻仅9米、20层楼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多名业内专家指出,调蓄池工程必须考虑居民楼的安全风险。专家表示,随着城市地下空间的大力开发,利用基坑工程已成为城市建设中重要的岩土工程课题之一。该处基坑选址环境复杂,因此,不仅要保证基坑与围护结构本身的安全,还要保证临近基坑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高级工程师田琼分析指出,该雨水调蓄池是在大雨时抽入雨污水,存放数个小时后,再将雨污水排出。如果一直存水,其与居民楼之间还是一个平衡的状态,但如果调蓄池有时存水、有时不存水,处于一个不均匀沉降状态,加上工程兼具土建、排水等综合性,面临地质水文及环境条件复杂,这会造成各种不利因素的叠加,“意外就容易发生在‘三不管’、模糊的、边缘性的地带,该工程正是处于这样一个模糊地带,更需要相关部门从严审批,进一步加强其安全性考量。”

质疑·3

是在玩文字游戏“躲”环评吗?

多名居民还指认,该“危大”工程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没有征求居民意见及建议,没有进行相关听证,利用“多规合一”绿色通道获得审批。

居民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该份登记表中,记者看到其“备案依据”栏内填写着:“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记者了解到,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共有3种环评类别,即“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其中,“报告书”要求最严,而“登记表”只需网上填写并备案即可。北排集团将调蓄池作为“管网及管廊”建设项目上报,符合环评登记表备案规定,从而避免了有关 “环评报告书”等更为严格的审查与居民意见征集程序。

居民认为,该调蓄池已经由专家认定为“危大”工程项目,且据昌平区及回龙观等相关批文,调蓄池性质为“防洪防涝工程”,故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27项规定“新建大中型防洪除涝工程”,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居民认为,北排集团以建设“管网及管廊”申请,避免编制“环评报告书”的要求,从而逃避《环境保护法》中“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规定,顺利取得环保部门的备案。这就是一种“文字游戏”。


针对上述问题,张艳玲主任从法律的角度作出专业的解答,为居民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张艳玲主任说“法”


针对居民们的不解以及对高楼安危的担心,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艳玲认为,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法》第七、八、九、十六条规定,对水利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也就是适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目前,业主认为雨水调蓄池工程属于水利项目中的127防洪除涝工程,北排集团认为属于第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


▷究竟是水利工程,还是管网工程?

事实上,二者对环境影响评估的要求不同。张艳玲认为,该调蓄池应当认为属于127防洪除涝工程,因为按照《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2.0.7防涝调蓄设施和5.3城市防涝空间规定,雨水调蓄池应当属于防涝水利工程,管网建设是不包括给水管道的,市规自委批准的管线工程也是雨水管线项目。

防洪除涝工程项目中也有三种环评类别。“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采用登记表,很明显调蓄池不在该类,不应当采用登记表形式,如果属于新建大中型工程,则应作出报告书。环境影响登记表是备案制,报告书和报告表是审批制,因此,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应当对此周边环境影响重大的工程进行审查把关、确定性质,而不是由建设单位确定。


▷调蓄池基坑距离居民楼该多远?是否应对居民楼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报告?

张艳玲说,按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规定,从原有建筑的基底计算,基坑临近附加荷载作用范围不应小于一倍的基坑深度。虽然雨水调蓄池不同于污水处理厂,也可以参照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安全距离。

按照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对调蓄池建设有严格规范,池内易形成或聚集有毒有害气体,还要防止发生可燃气体爆炸,从民众安全角度,应当进行安全评估。此外,从北京市规自委意见看,距离比住宅楼远的铁路,需要开展专项安全论证,那对涉及重大民生安全的住宅楼也应纳入安全论证范围。


▷危大工程应注意什么特殊事项?

张艳玲解释,该项目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在前期保障、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应该有更严格的规定。

尤其是前期,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三个单位对周边环境安全应当实地勘察、设计相应安全方案,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应当包括对住宅楼的地基、主体结构等影响进行勘探分析,制作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该项目还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从施工单位提供专家论证报告形式上看,不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件要求。

张艳玲指出,住在32号楼的居民属于利害关系人,有知情权、异议权、听证权、司法救济权等。如果该项目经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类别,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单位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征求专家、公众、尤其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此外,在规划审批阶段,利害关系人还可以在专项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前积极介入,要求召开听证会,发表相关意见。

针对居民要求停工及另行迁址的意见,如果施工方和建设方不同意停工,居民除了向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反映情况外,还可以采取诉讼方式维护权利。目前,各职能部门已经审批或备案完毕,施工许可证已经颁发,除了可由职能部门自查自纠撤销相关许可外,居民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进行救济。此外,还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安全鉴定机构作出安全评估鉴定报告,以详细了解调蓄池工程对住宅楼的主体质量影响,为维权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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